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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公司“十二月之星”的通报

时间:2016-01-20 10:0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中徽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文件

中徽字【2015】第2

 

关于表彰公司“十二月之星”的通报

各子公司、分公司,各部门、工程项目部:

根据公司“每月之星”评选办法,在民主推荐和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,经审查,公司决定授予:袁杭松、汪志洋、谢娉婷、徐甫林、高艳、施润梅、陈忠岭、徐涛、夏菁、袁良德、左前程、胡海萍12名同志为“十二月之星”称号。

特此通报

中徽园林建设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五年一月十五日

主题词:十二月之星通报

抄 送:董事会成员、公司高管

 
(编辑:admin)